Thursday, March 29, 2012

王家 partII


excerptd from my replies in a series of mail exchange with a friend
(前略)
我同意你所說的在都更不是只是拆舊房子蓋新房子,台灣的都更概念更值得討論。而且我也同意在王家這個個案上,在很多地方都有瑕疵。但我想強調的是這是個案,如果這個個案中凸顯出來行政或法律上的問題,那應該從根本下手去解決,而不是只解決這個個案。很多人所說的,這家人都是好老百姓,他們不愛錢,他們家已經住了好幾代,如何如何。在我看來,說這些都只會分散討論的焦點,他們平常待人處事如何,他們的身份地位,都不應該影響我們判斷這件事的是非。

以我ㄧ個外行人的看法,我認為政府應該依法行政,以及人民守法應該要是一個民主社會的常態,基本的價值。人民不能選擇性的守法,政府不應該選擇性的執法。不能說這個人是個好人,所以我就不拆他家的房子。ㄧ個人不能說我覺得擋救護車沒什麼大不了,救護車裡很可能都是亂打119把救護車當計程車的人,所以我就去擋救護車以凸顯救護車被濫用的事實。你這麼想,不代表其他人也這麼想。我同意法律侵犯了社會大眾,那要改變的是法律,而不是社會大眾。但一個人認為法律有不公不義,應該依循設計制度解決,而不是自己為擇善固執地衝撞,違法,或阻礙執法,因為我這麼想,不代表你也這麼想。在新規則還沒定好之前,大家還是應該照舊規則。我不認為阻礙執法是必須的成本。在我看來,死刑定讞,就應該執行。學生違法,就該法辦。如果全部的人犯了法都不該法辦,那法律就應該廢除,如果學生不用法辦,某些人才該法辦,或在某些情況才法辦,那遊戲規則就應該補充寫清楚。

我想歸根究底,我們對這樣的社會成本「必須」或「不必須」意見不同的關鍵在於,我認為現有的制度已有管道可以解決問題,而你認為其有所不足,因此必須訴諸體制外的管道。當一個民主社會越來越進步,制度越來越健全,這種訴諸體制外的案例應該要越來越少,體制外管道的效果應該要越來越有限。想要訴諸體制外管道的人就會失去動機。而且我認為就算現有制度有所不足,只要有任何一個體制內的切入點,就應該尋求體制內的方式解決,過程可能比較痛苦,漫長,但還是應該如此。反而是尋求體制外的管道解決,結果如果沒解決,浪費了大家的時間金錢,如果解決了,體制外的管道被證明有效,大家紛起效尤,都不循制度內的方式解決,這反而是對社會進步有害的。我所說的常態,想要說的就是這件事。

(略)

我所指的體制外管道不只是群眾運動, (而且,群眾運動還是有體制內的方法,合法的集會抗爭,讓自己的聲音被聽見),體制外的管道是指一切不合法的問題解決方式。比如說送紅包,攀關係,大家聽說送紅包有效,都送紅包,會不會有一天沒送紅包就辦不了事了呢。如果送紅包才辦事,就應該立下規定,什麼事多少錢。
不管妨礙公權力或送紅包,我還是認為認何選擇性的守法都可能流於單方面的偏執,或所謂主觀的價值觀。也對明知自己守法會吃虧但還是堅持守法的人不公平。我認為體制是很有彈性和包容力的,坐下來談,什麼都好談,這也應該是唯一的溝通,訂遊戲規則的平台。如果這樣的平台至今仍不存在,作為社會的一份子,應該心急應該是趕快建立這樣的平台,而不是解決王家,或解決都更。

我認為你說的影響別人的價值觀是可以的,但訴求的點是:我這樣想,多一點人都這樣想可以形成力量,這沒有問題,有力量,就像一個猛男,猛男不是就可以為所欲為仗勢欺人(或許他覺得是仗義直言主持公道)而且有多少人,他們不是弱小,只是沒有聲音,或沒時間有聲音,他們的力量不應該被忽視,而體制內建立起一個公平展現力量的平台是重要的,那應該要是被大家使用、認可的管道。

Wednesday, March 28, 2012

王家


最近看到網路上很多人在討論王家的問題,我的想法:
先不管個案中利益糾葛,不管誰平常做多少好事,誰是不是好人。客觀來說,這件事應屬的常態是:政府判斷應該不該都更,政府決定都更後依法行政。

以下是我問自己的問題,以及我的答案。
1. 政府依法可不可以拆人房屋?可以。
2. 法律應不應該賦予政府可以拆人合法房屋的權力?應該。
3. 買房子的人應不應該假設有一天政府可能會來拆我家?應該。但也可以期待我依法會獲得合理的補償或安置。
4. 政府依法拆人房屋結果造成建商得利,個人損失,可不可以?可以(政府應該為了城市長遠發展或其他考量做判斷,建商得不得利,個人損不損失,只應該是政府該考量眾多因素之二)
5. 政府有沒有可能作出不好的或錯誤的判斷?有可能。但政府是民主機制產生的。政府不是天上掉下來的,是你我選出來的。政府如果無能、貪腐,這是民主應付出的代價。
6. 要民主嗎?要,在還沒有更好的選擇出現前。
7. 政府應不應依法行政?應該。
8. 依法所依的法律會不會有不合理?會。
9. 政府會無能貪腐,法律可能不合理,除了隔幾年才舉行一次的選舉投票換行政者,換民意代表,換修法者,換法律?有沒有別的影響政府判斷的管道方式?有。現在已有的管道是,寫信或在臉書上串聯給民代表示意見,合法上街遊行比誰喊大聲。
10. 該不該到現場阻礙執法?不應該。
11. 政府在判斷決策時該不該考量這些聲音,應該,但也應該考量的是沒有聲音的其他人。政府應不應該被喊大聲的人影響?應不應該為了國家長遠堅持所走的路?應不應該為了選票?以上皆是,但當其中有所衝突時,該如何解決?我不知道。不過不知道也沒關係,那不是我現在的工作,在我知道之前,我的工作是讓自己的聲音被聽到,然後想辦法把我認為知道、有智慧的人變成政府。

Sunday, March 4, 2012

日日是好日

最近接連看完了齊邦媛的巨流河和龍應台的大江大海一九四九。曾讀過一個說法是中國人因為在八年抗戰前已有軍閥割據、抗戰後又立刻是內戰,因此不像西方有許多戰爭文學如西線無戰事傳世。這兩本書應該多少有助於後代更容易去接觸那一段歷史,讀後也終於對那樣一段歷史有更深刻而具體的認識。以前聽外婆說她逃難的故事,放在大時代的巨流河中,那樣的故事竟也顯得再平凡不過了。死亡、痛苦是那樣稀鬆平常。若要問看完後學到什麼了。想想,除了對戰爭和人性的原有印象更深刻了點外,好像也沒有很大的思想衝擊或想對生活做出重大的改變,我想人性和能承受的痛苦和主觀的觀感是很相對的,在戰時,可能全家死光可以讓人在可憐排行榜排到前幾名,在太平盛世可能失個戀就能讓人覺得悲慘痛苦的要死,而且要說當事人對人性和世界的認知差在哪,看見了什麼人性的弱點?我也認為那是兩碼事,不一樣的事件有不一樣的啟示或教訓。這麼說好像很無情,或對所謂的「巨大」悲傷不屑不敬。但我不認為是這樣的,大部份人不就用感官和主觀過這一輩子,大時代的悲傷故事,不一定反映了我們這一代有多幸福,家家有本難念經、就像midnight in Paris 點出的簡單道裡我們對非親身所處的時空只能憧憬揣測、不論憧憬美好如電影中的巴黎令人神往、或感嘆幸虧自己晚生了五十年。而且,有人樂於沈迷於他人的時代、有人不然。所以不要輕易的說別人無病呻吟或草莓族只因為你不了解他的病,或你只是顆比較硬或比較幸運或比較不幸的草莓。我想這就是為什麼,在眾多巨流的生離死別故事裡,張大飛的故事是最令我感動和印象深刻的。有太多故事,人死了就像藍波電影死了幾百個沒人記得的人,朱麗葉或者羅密歐死了卻一定會上蘋果日報社會全版頭版。除此之外,印象最深的是龍書中的馬場中將送給蔡新宗的木牌、日日是好日。也不確定自己為何會在眾多故事中記得這一段,不過想想、這句話還真好,不論馬場是怎樣的一個人,不論今天是晴是雨、不論我們演的是藍波電影還是羅密歐與茱八戒,嗯,日日是好日。